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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将天台县老年人协会等十一个社团
由原非法人社团转为法人社团登记的批复

天台县老年人协会等十一个社会团体:
你们《关于要求将天台县老人协会由原非法人社团转为法人社团登记的申请》等十一个《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条件具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天台县老年人协会等十一个社团由原非法人转为法人登记。
二、你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社团管理政策,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报告重大活动事项,并按规定参加年检。你们要按照章程,深化各个行业改革,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各行业素质和质量,为使我县提前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
十一个协会名单如下:
天台县老年人协会
天台县机关企事业老年人协会
天台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天台县政协之友联谊会
天台县新四军研究会
天台县淡水养殖者协会
天台县橡塑行业协会
天台县会计学会
天台县计划生育协会
平桥石壁文化研究会
平桥全方备组文化研究会

200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