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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简报第五期
民政部取消八项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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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审批。
二、公墓单位跨省设立销售机构审批。
三、生产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的企业资质认定。
四、地名标志产品生产企业指定。
五、创办、撤消农村敬老院审批。
六、全国性社会团体编制数额核定。
七、省级范围内福利彩票销售额度审批。
八、城镇建筑物名称审核。
我县稳步推进五保集中供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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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基本生活是党和政府的基本职责 . 县委、县政府对此工作十分重视,把集中供养工作列入今年县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开展了广泛宣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集中供养工作方案,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稳步推进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为加强对集中供养工作的指导,县政府出台了《天台县开展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意见》,明确了集中供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及敬老院建设的方向,措施有力、操作性强。同时,出台了《关于明确敬老院建设及内部生活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提出了建设敬老院的具体标准。
二、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集中供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县长陈世权亲自担任组长,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责任到人。
三、制定供养目标。在3月18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今年集中供养率必须达到80%以上的目标。为确保供养目标的实现,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要求各乡镇(街道)限期完成任务。
四、积极开展调研。在4月份,蔡文新副县长在民政局领导的陪同下,到各乡镇(街道)实地调研集中供养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敬老院的选址工作提出了要求。5月底,县政府组织了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领导及民政助理员赴江山市考察集中供养工作。
随后,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的供养对象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供养对象的基本情况,据统计,我县现有五保对象374人,城镇“三无”对象29人。
为加快集中供养进程,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把集中供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敬老院的选址工作,截止5月底,各乡镇(街道)的敬老院选址规划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根据集中供养工作意见制定了具体的步骤,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六大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精神,宣传集中供养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尊老、爱老、养老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政府主导、各方联动、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快基础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敬老院新建、改建、扩建工作,10月底前能顺利进住。
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使敬老院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初步形成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作,乡镇(街道)负责集中供养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四是多渠道筹集供养资金。供养标准按本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计算,供养经费实行村委会、乡镇(街道)、县财政三级负责制。
五是重视解决医疗问题。将供养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其个人出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承担,使他们与其他农村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和医疗服务。
六是做好分散供养工作。采取签订寄养协议、户院挂钩、委托亲友代养等形式,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全面推进集中供养工作。
(社救科 章宏平)
县民政局、工商局联合整治城关丧葬用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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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丧葬用品市场,顺利推进殡葬改革,6月6日上午,县民政局、工商局组织了二十名执法人员,专项整治城关丧葬用品市场。执法人员来到环城西路人民医院太平间附近检查时,发现了一家违规经营的丧葬用品店,当场查获花圈50多个,冷被10多条。随后,执法人员又检查了5家丧葬用品店,在检查的同时开展了殡改法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局办 朱利明)
简讯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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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赤城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重点研究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问题,落实了敬老院筹建责任人,并与之签订了责任状,开始准备敬老院建设。
(赤城街道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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