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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简报第三期
潘学松检查我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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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市民政局纪委书记潘学松在市政协、市财税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来我县检查民政系统行风民主评议情况。
潘学松先后走访了始丰街道办事处、县殡仪馆,在听取县民政局副局长曹志人关于民主评议情况的汇报后,充分肯定我县民政部门前阶段民主评议自查工作取得一定效果,并对下阶段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认识要提高,进一步提高民主评议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民主评议工作;二是服务要规范,进一步提倡文明服务;三是办事要公开,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四是作风要深入,真正解决困难户难题;五是行风要廉洁,使民政系统成为清正廉洁、办事高效的机构。
我县狠抓五个工作重点
全面推进集中供养工作 <回导引>
为了做好集中供养工作,县政府要求从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六大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精神,宣传集中供养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尊老、爱老、养老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政府主导、各方联动、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设敬老院。积极采取变现闲置资产、社会募捐、财政安排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敬老院选址因地制宜,坚持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优化资源配置,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敬老院建设。
三是筹集供养资金。供养标准按本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计算,供养经费实行村委会、乡镇(街道)、县财政三级负责制。
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作,乡镇(街道)是集中供养的实施单位,村(居)委会负责供养对象申报,分散供养对象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原则,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五是落实扶助政策。包括免收敬老院建设涉及的相关规费;免收集中供养对象火化费;实行小病经费包干,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对集中供养对象就医只收取药费,免收其它所有费用等扶助政策。
我县采取四项措施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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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发出通知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人武部和民政、人事劳动、公安、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对拒绝接收安置对象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及其领导评选先进资格,并追究领导责任或依法处罚。
二是明确安置对象。今年安置对象是城镇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的(包括未满10年的城镇士官),调整精简单位服现役满1年的;2003年春季退出现役服役10年以上的转业官;成建制撤销,改编为预备役以及调整精简任务较重部队需安排的部分服现役满9年的转业士官。
三是做好安置工作。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下的分配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重点安置对象实行部队表现与文化考试相结合的择优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部分录用,公开择岗。对自谋职业的安置对象,办理有关手续后,县政府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
四是落实优惠政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凭自谋职业证,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办发[2004]10号文件精神,今年主要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凭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管理费、劳动合同鉴证费等费用;从事服务型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县民政局开展“千人评议行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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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基层窗口单位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县民政局从4月底开始,发放行风评议表1000多份,重点对殡葬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民政办进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为确保行风评议不“走过场”,县民政局制订了详实的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由局纪检组牵头,局领导分成六组,到各殡葬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民政办做好宣传、部署等相关工作。
行风评议采取块块评议与条条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与明察暗访相结合、自评自纠与评议检查相结合,做到评议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公正、客观。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避免出现“重评议轻整改”的现象。
县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
加大信访工作处理力度 <回导引>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县民政局加大信访工作处理力度,突出重点,狠抓四方面措施,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抓自查摸底。针对殡葬改革、民政福利厂倒闭后职工社保及下岗伤残军人落实政策等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基本情况,制订相应措施,本局能解决的尽量自行调处解决,决不把问题上交。涉及到有关部门的,争取协调处理。
二抓完善制度。完善领导下访工作制度,下基层直接听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要求一时解决不了的,耐心向群众解释清楚,并作出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承诺。每月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听取交办件办理情况及本月摸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当月问题当月办结,做到无信访积案。建立信访自查制度、重要时期日报制度、紧急信息上报制度和信访公示制度,设立公示栏。对日常受理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逐一落实领导包案,公示承办单位、包案领导、承办人,办结时限和办理结果。
三抓注重方法。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依法办事和思想疏导并举,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工作措施,做到感情工作到位,政策法规到位,经济处理到位,妥善化解矛盾,真正做到群众满意。
四抓讲求效率。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简单的案件要求随到随办,一般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案件一个月内办结,不断提高信访案件调处效率,切实为广大群众服务。
婚姻登记处便民服务提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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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是长假开始的第一天,当许多人在准备出行时,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齐蕉英、陈宇辉却于清晨8时准时出现在便民中心婚姻登记窗口,为来自安徽的陈典楼先生和我县鹤楼乡的许香君小姐办理结婚登记。原来陈、许两人一直在杭州打工,平时没有时间来我县办理登记手续,没想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放弃了休息日,开展便民活动,帮他们圆了夙愿。其实这是婚姻登记处深化效能革命、切实便民服务的缩影。
婚姻登记处自开展效能建设以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各项要求为依据,制订并规范各项制度,采取全程电脑自动化办证。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为婚姻当事人提供系列化服务,截止5月10日,共有效办理婚姻登记2138对,离婚登记111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43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于三月份被评为台州市唯一的全国集中婚姻登记先进单位。
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婚姻登记处切实开展“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的文明服务,经常进行“换位”思考,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个样,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迟一样接待。只要条件具备,资料齐全,无论是下班时间还是节假日,窗口工作人员都一一为他们办理。对于偏远的山区镇,工作人员经常在休息日带着照相机去为急需的人办证。对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群众,工作人员常利用下班时间上门办理登记手续。如平桥镇下街村村民庞帮明和陈五凤准备结婚期间,不料出了交通事故俩人都被撞伤,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范翠冬了解到这一情况以后,因白天另有公务,当天晚上就带领工作人员来到庞家上门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现场办理了俩人的结婚登记,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简讯一则 <回导引>
▲ 始丰街道民政办在做好集中供养对象的调查核实后,目前正在进行敬老院选址和建设的相关工作。
(始丰街道民政办 潘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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