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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民政局开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六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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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天台县民政局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要求,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印发了实施方案,决定在民政系统集中开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六项行动。 一是在完善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上改善民生。5月份对全县困难群众重新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困难党员的数量、现状,建立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实现扶贫帮困全覆盖。深化拓展‘联村联户连心”活动,认真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帮扶主体从单一的干部结对延伸到社会富裕群体,形成全社会帮扶合力。 二是在完善和创新助贫帮困工作机制上改善民生。开展创业创新破难攻坚活动,筹办民政服务热线,搭建便民利民平台,继续为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送温暖、解困难。在5月份集中进村,因地制宜提供资金、信息、政策等方面的帮助,办好一些实事,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三是在完善和打造城乡社区建设平台上改善民生。加快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使70%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到35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帮助解决社工待遇问题。抓好“星光计划”工程的落实,建立起覆盖全县城乡社区的信息服务网络。同时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确保做到“又稳又好”,帮助新班子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理清创业创新思路。 四是在完善和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上改善民生。加大城乡福利服务设施资源的整合力度,使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 五是在完善和提高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上改善民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确保优待金标准按规定及时兑现发放。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鼓励和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按规定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和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积极开展各项双拥活动。要利用元旦、春节和“八一”等重要节日,组织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军队离退休老干部、残疾军人和军烈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六是在完善和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上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实施贫困群众丧葬费用减免措施,推行生态墓葬,惠及贫困群体。4月底和5月初开展二次政策法规宣讲活动,组建宣讲团、文艺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的重大战略部署,讲解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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