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的组织形式要因地制宜
目前,我县农村社区建设从去年以来经过一年半时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典型初步形成。如以赤城街道桐柏岭脚等代表城郊型,主要针对土地征用多、建设项目多、外来人口多、治安发案率高、环境状况差等实际,重点开展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努力为广大村民提供服务。以街头镇街一村、集镇村,平桥镇八一村、平镇街村等代表集镇型,从搭建镇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各种服务功能为重点,成立了农业科技、社会治安、文化娱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党员、共青团、妇女等志愿服务队,不断提升集镇城市化水平。以平桥镇西张村、上白村、坦头镇五百村、街头镇山头下村代表纯农村型,以服务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重点开展社区建设。以石梁镇龙皇堂村、雷峰乡崔一村、龙溪乡黄水村等代表山区型,围绕建设生态农业、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开展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化是在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农村社区化进程是一个改革、探索和创新的过程,不可能只有一个共同的模式。笔者以为,有以下三种形式值得重视:
一是农村社区理事会。其性质是团体型。理事会可以是正规的民间组织,理事会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登记发证,有规范的章程。理事会成员由农村社区内各方面代表组成,如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企业主、经营大户、驻村单位代表、外来建设者代表等。理事会的职责就是协调农村社区内各类组织,如专业经济协会、红白理事会、计生协会、老年协会等;理顺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如种养大户、经纪人与农户、企业主与员工、村民与外来建设者等;对外对接,即负责与城市社区对接,与城市文明单位、骨干企业对接等。其适用范围是城郊村、中心村、规模较大村等。
二是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其性质可以是实体型。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一方面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做好低保、救助、慈善等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市场化服务新路子,整合、创办卫生保洁、科技信息、种养殖、家电、农机具、幼儿教育、菜场、浴室等服务项目,畅通工业产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渠道,办好有偿的市场化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群体的市场消费需求。其适用范围是富裕村、流动人口多的村等。
三是农村社区办公室(协调小组)。其性质是协调型。运用利益协调机制,牵头协调解决一些农村居民想办的事、利益需求相同的事。在农村社区内组建一支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无职党员等为主体的农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党员义工队伍),在农村社区的互助救助、卫生环境监督、民间纠纷调处、文体活动联络、公益事业服务、科技信息传递等发挥作用,以自愿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动员农村社区各方开展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的活动,以营造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其适用范围是条件一般村、自然村、山区村。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种形式,都不改变现有的村级管理体系,都只是公共服务组织而不是管理议事机构,都要处理好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的关系,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做到公益类服务项目无偿化,市场类服务项目低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