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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以民为本”创新村级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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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以发挥群众参与村级建设管理为抓手,在创新上下功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务公开的不断深化。 一是村级重大事务“由民作主”。规定村级经济年度预算报告、村集体资金拆借或投资数量、重大村级建设工程和村庄规划等重大事务,由村级组织联席会议提出初步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二是村级具体事务“由民负责”。制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规定村级具体日常管理事务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规范村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做到一月一公开,年终全面公开,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公开;成立由村民组成的村务、财务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事先进行核实。 三是干部工作好坏“由民评定”。建立村干部定期分析制,由乡镇联村干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定期对村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廉政情况等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村干部工作报告制,规定村干部必须定期向村民代表会报告村级财务收支、工作进展等事项;建立村干部述职评议制,组织村干部每年一次向党员、村民代表述职,由与会人员对其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核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奖优罚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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