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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明显

 

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的中心工作。笔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利放在首位,整合救助资源,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救助效率,积极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补充,医疗、住房、教育救助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县民政局把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利的重中之重,以开展“联村联户连心”活动为契机,在4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做好低保对象的全面复核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条件的立即退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化管理、规范有序”。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476户、6209人,其中城镇对象195户、354人,农村对象3281户、5855人,支出低保金272万元。为确保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在年初再次提高了低保标准,农村标准从1650元提高至1790元,城镇标准从2700元提高至2980元。同时,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人员的人均月补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不少于75元。

救灾救济工作是民政部门的基本工作。针对春荒期间部分困难群众生活“青黄不接”的情况,县民政局及时发放春荒款55万元,给生活困难群众送上一次“及时雨”。5月份白鹤镇苍蒲坑村发生火灾后,县民政局于第二天就组织人员进行查灾、核灾,并于当天下午就下拨了6万多元救灾款,帮助灾民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医疗难是当前群众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特别是低保户,平时仅能解决基本生活,面对疾病往往是听天由命,县民政局根据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对151人困难户发放救助金56万余元,有效缓解了看病难问题。

同时,县民政局还积极实施城镇“三无”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确保这些困难群众能安安稳稳过日子,为构建和谐社会加砖添瓦。